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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简章

    2020/07/23 16:08:44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我校决定2020年面向社会招收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

    一、招生专业、拟招人数、学制及授予学位

    招生专业

    拟招人数

    学制

    授予学位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30

    两年

    理学

    工商管理

    30

    两年

    管理学

     

      注:2个专业共计60人;招生专业名称及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专业报考条件

      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三)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采取函报的方式。

      (二)报名要求

      1.填表:登录汕头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附件--《汕头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报名表》(下称报名表),填妥报名表相关项目,在贴相片处贴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相片。

      2.志愿填报: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3.交验报名材料:报名时,需备齐、交验以下材料副本的电子版(pdf格式)(入学复查时查验原件并缴交复印件):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发放者须有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③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

      ④填妥的报名表;

      ⑤英语考试等级证书;

      ⑥科技创新参与证明材料、在学获奖证书;

      ⑦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相片(作准考证用)

      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o_zsb@stu.edu.cn。邮件标题:第二学士学位报名。

    四、招生考试办法

      招生考试办法由汕头大学根据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和学校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考生考试成绩由初选成绩和面试成绩二项组成,每项均100分,总分200分。即:

    考生考试成绩=初选成绩+面试成绩。

    (一)初选

      1.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2.主要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学习背景、英语水平、科技创新参与证明材料、学业成绩及在学获奖证书等。

      3.在审核合格的考生中,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5倍遴选初选成绩入围名单, 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学校向初选成绩入围考生发送《汕头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准考证》(电子版)和附件2--《汕头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电子版)。

      2.入围考生填写汕头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并按要求传送至:o_zsb@stu.edu.cn

      3.采取线上面试的方式。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由招生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具体工作。

      4.面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对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

      5.面试时间:8月上旬。具体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为准。

    五、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则: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即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按照《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9]13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考考生补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0]10号)中考生报名流程参加报名并采集相片。考生报名使用高等学校单独组织考试单独录取的考号,考试类型为“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类型为“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

      (三)公示: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四)录取: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报送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办理录取手续。

    六、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

    学费

    元/人·年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6850

    工商管理

    5510

     

      注:住宿费标准:900-1800 元/人·年。

    七、学生管理与毕业颁证

      (一)通过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录取的学生,学制两年,属于全日制普通学生,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二)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可发给结业证书;对退学的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明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八、毕业派遣

      第二学士学位毕生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九、入学复查

      (一)被录取的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延期报到者,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延期报到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申请经本人及家长签名后,扫描发送至邮箱o_zsb@stu.edu.cn。延期报到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入学后,我校将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身体健康情况等方面复查。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注册成为学校正式学生。

      (三)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录取通知书》;

      3.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

      5.本人签字确认的《汕头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报名表》;

      6.英语考试等级证书;

      7. 科技创新参与证明材料、在学获奖证书;

      8.考生个人档案材料。

      其中,第4项、第5项、第8项原件均须交到报到点,由学校留存。

      (四)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入住须服从学校住宿安排。

    十、招生监督

      (一)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四)申诉电话:(0754)86502346

      传真:(0754)86500537

      电子邮箱:o_jwb@stu.edu.cn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

      邮政编码:515063

      学校网址:http://www.st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stu.edu.cn

      联系单位:招生就业处

      招生办公室咨询与联系电话:(0754)86503660

      传真:(0754)82510510

      电子邮箱:o_zsb@stu.edu.cn

      图文传真:(0754)82510510

    十二、本招生简章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则以上级规定为准。本招生简章由汕头大学授权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汕头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报名表;

    2. 汕头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

     

     

    2020年7月23日

     

     

    附件1-汕头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报名表.doc

    附件2--汕头大学考生线上考试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