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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四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等公布的标准执行。
2024级学生收费标准:
(一)学费:按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普通类、体育类按不同专业分别为5510元、6230元、6850元、6960元、7660元,具体见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
(二)住宿费:按政府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